...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_百度...
修订背景与原则 背景:自2014年2月实施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在规范计价行为、加强造价管控 、维护建设各方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进 ,部分条款已不能满足当前需求。
住建部近期对《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16号部令)进行了修订,并在官方网站发布了修订征求意见稿。此次修订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增加了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的条款 ,并对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编制和审核提出了明确要求,预示着一级造价工程师(一造)和二级造价工程师(二造)将成为行业刚需 。
造价工程师在计价文件上签字是必要程序。政府将对计价活动进行监督,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施行时间与适用范围扩展:本办法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除建筑工程外 ,还适用于部分其他工程。该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并公开曝光。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共同维护建筑市场的良好秩序。重点加粗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实施,重点在于保障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工程质量安全。
主要内容:所称工程发承包计价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 、比较高投标限价、招标标底、投标报价 ,进行工程结算,以及签订和调整合同价款等活动 。这些环节均受到该办法的规范和管理。

2025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修改详情概览
财政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调整 删除并重新归类“其他社会保障费”调整内容:删除“其他社会保障费 ”(30212款)科目说明中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内容。重新归类:将相关支出重新归类至“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299款和50299款)科目 。删除“询问费 ”科目 调整内容:直接删除“询问费”(30203款)科目。
非税收入:指政府通过非税收方式取得的收入,如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收入、罚没收入等。转移性收入:指政府通过上级补助、下级上解 、调入资金等方式取得的收入 。支出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履行一般公共服务职能所发生的支出 ,如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
专项收入:政府根据特定目的征收的收入,如教育附加费、排污费等。其他收入:除上述收入外的其他政府收入 。支出分类科目详细解析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用于保障政府机构正常运转和履行职能所需的支出,如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等。
财政部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调整的核心变化为删除“福利费”(30229款)科目 ,并对部分科目说明进行文字优化。主要调整内容删除“福利费 ”(30229款)科目原“福利费”科目用于核算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涵盖体检费、食堂补助、女职工卫生费等集体福利开支 。
10月1日实施!《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更新
自2019年10月1日起,所有新建、改建 、扩建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均应按照修订后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同时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加强对该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规范得到有效实施。
住建部最近发布了《托儿所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的局部修订条文,并于10月1日起生效。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更新了托儿所的班级人数标准 。 放宽了托儿所和幼儿园与其他建筑合建的规定 ,新增了与居住、养老、教育 、办公建筑合建的类型。合建时,三个班及以下可进行上述合建。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2016的核心内容如下:实施与废止:该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并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实施,部分条文于2019年10月1日强制执行 。原JGJ 3987的部分内容已废止。核心设计原则:功能、安全和环保是规范的核心设计原则 ,旨在确保托儿所与幼儿园的建筑环境既实用又安全。
住建部日前发布行业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局部修订条文,10月1日起施行 。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于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过〖Fourteen〗 、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的表决通过,并将于2025年10月15日正式施行。
《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修订:ACG领域需重点关注的变化 2025年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自10月15日起施行 ,新增平台经济专章条款,处罚力度普遍提高30%-300%,全面覆盖新型数字经济竞争行为 。
年10月起实施的新政策涵盖法律修订、交通票据电子化、企业登记管理 、医疗器械监管及消费补贴五大领域 ,具体如下:法律修订:强化数字经济竞争规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于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重点针对数字经济时代的“内卷式”恶性竞争。
法律实施与保护范围扩展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自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进一步扩展了商业标识的保护范围。除传统商标外 ,新媒体账号名称、应用程序名称及图标等新型标识均被纳入保护范畴,体现了法律对数字经济时代竞争规则的适应性调整 。
年10月实施的主要新政策如下:市场监管与竞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版)10月15日起施行,禁止平台强制或变相要求商家“低价销售 ” ,整治“内卷式”恶性竞争,规范数字经济领域市场秩序。
《会计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出炉,变动细节新旧对比!
新增内容:对违反会计法的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包括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追究刑事责任等。变动说明:这一变动提高了违法成本 ,有助于维护会计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减少会计违法行为的发生。
注册会计师法征求意见稿主要变化及修订意义如下:主要变化:完善执业规范:进一步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规范,明确区分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提高了行业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
《注册会计师法》作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基石,其调整修订与每个CPAer息息相关。近日,中注协发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标志着《注册会计师法》即将迎来一次重大修订。
财政部最新消息:会计证将在《会计法》修订后取消 。会计证取消的背景与决策 我国财政部在6月9日公布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中,明确指出财政部将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加大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清理力度。
其次 ,虽然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了取消有限责任公司制,只允许采用普通合伙或特殊普通合伙制的建议,但这仅仅是征求意见稿 ,并未正式成为法律条文。因此,这一建议是否会被采纳,还需要经过立法程序的审议和各方意见的综合考量 。
当前CPA报名条件与政策趋势现行条件: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及现行规定,CPA报名需满足“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会计/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资格”。这意味着大专学历者仍具备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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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点啪号的签约作者“靖景川”!
希望本篇文章《内容修订要点概览(修订文章)》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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